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3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和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00至2019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所持股份295,359,766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5.9227%。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股份295,076,103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5.8690%。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3名,所持股份283,6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7%。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8名,所 持股份2,396,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38%。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周文先生、李宏先生、周武先生、蔡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1.0.2 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1.0.3 选举周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1.0.4 选举蔡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尚志强先生、吴星宇先生、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尚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2.0.2 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2.0.3 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张鹰先生、周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 的职工代表监事蔡莹女士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0.1 选举张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3.0.2 选举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99.46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95,346,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3,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 总数的99.4630%;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7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95,346,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3,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 总数的99.4630%;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7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95,346,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3,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 总数的99.4630%;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7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李文婷律师、成赟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