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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9-30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4)。公告中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增持,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0.1248%(不低于
1,000,00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的通知:其本
人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的名称:刘年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本次增持情况:刘年新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以 11.25 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99% (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方式均为从二级市场购入。
       3、本次增持后,刘年新累计已增持公司股份 1,0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 0.1028%。
       二、控股股东增持目的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增持增加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年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02,567,65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30.2102%。本次增持后,刘年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02,767,656 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3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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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刘年新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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