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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
落实,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
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
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并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我们认为:
     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肇文                       朱莉峰                   章成




                                                日期: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