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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刘年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2、关联董事刘年新先生、刘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
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快速融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
新先生拟为公司提供人民币 3.4 亿元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 2 年,可以提前
还款。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
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年新先生、刘望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年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刘望先生为刘
年新先生之子,系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刘年新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3.4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可以提前
还款。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连续、循环使用,该资金主要用
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刘年新先生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效解决了公司灵活快速融资的需求,有
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承担的融资
成本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构成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零。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有效解决公司资金需
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年新先生、刘望先生须回避表
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
效解决了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融资成本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标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
效解决了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
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
效解决了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融资成本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标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事项已经洪涛股份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洪涛股份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时,洪涛股份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洪涛股份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洪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洪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
务资助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