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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25 日—2018 年 3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5 日
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载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1,682,402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3753%。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91,682,40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9.3753%。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 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403,08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233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91,682,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
的议案》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91,682,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召
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