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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
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相关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

    公司作为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
亿元)的公司债券,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包括是
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发行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票面利率
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机构根据市场
询价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
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交易或转让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
挂牌转让的申请。

    (八)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担
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有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
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
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品种、债券期限、债
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担保方案、还本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及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
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
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
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
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私募债是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解决
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洪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