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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7-6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于2017年9月5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62),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事宜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9月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
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15:00至2017年
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债券种类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发行规模及数量

    (5)票面价格及发行价格

    (6)债券期限

    (7)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8)初始换股价格
      (9)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

      (10)募集资金用途

      (11)募集资金专户

      (12)偿债保障机制

      (13)挂牌转让的方式

      (14)其他事项

      (15)决议有效期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1-5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需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3.01                          发行债券种类                        √
3.02                            发行方式                          √
3.03                            发行对象                          √
3.04                         发行规模及数量                       √
3.05                       票面价格及发行价格                     √
3.06                          债券期限                         √
3.07                   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3.08                        初始换股价格                       √
3.09                     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                    √
3.10                        募集资金用途                       √
3.11                        募集资金专户                       √
3.12                        偿债保障机制                       √
3.13                       挂牌转让的方式                      √
3.14                          其他事项                         √
3.15                         决议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
4.00                                                           √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 2017 年 8 月 30 日-31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11 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戴涛、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4、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以下简称“一级提案”),
且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4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2.00                                                    √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
3.00                                                    √
                         的议案》
3.01                  发行债券种类                      √

3.02                    发行方式                        √

3.03                    发行对象                        √

3.04                 发行规模及数量                     √

3.05               票面价格及发行价格                   √

3.06                    债券期限                        √

3.07             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3.08                  初始换股价格                      √

3.09               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                   √

3.10                  募集资金用途                      √
3.11                  募集资金专户                         √

3.12                  偿债保障机制                         √

3.13                  挂牌转让的方式                       √

3.14                    其他事项                           √

3.15                   决议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
4.00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            √
                       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