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富安娜: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8-2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富
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的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
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同意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何雪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孔英先生、张龙平先生、张燃先生、郑贤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经审议,我们同意对上述 7 人董事候选人(其中 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熊甜、
何小仁、靳春桥、罗云云、汪海山、沈倩倩、魏萍、关帅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
风险。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1,650万元,报告期内对
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331.7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波


签名:




独立董事:王平


签名:




独立董事:张燃


签名:




独立董事:张博


签名: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