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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安娜: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更新后)2018-07-13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四个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64名,可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2,801,103股,占公司解锁前股本总额的0.3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实。
     2、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 2013 年 11
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了修订,于 2014 年
1 月 3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审核
通过,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14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因实施权益分派公司限制性股
票数量增至 12,868,198 份,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1,620,37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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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调整为 1,247,825 份,授予价格调整至 6.677 元
     6、2014 年 5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0 人调整为 219 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2,868,198 份调整为 8,849,053 份,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620,373
份调整为 7,601,228 份,预留部分为 1,247,825 份保持不变。
     7、201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会议决议
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确定 2014 年 5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为 21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01,228 份,授予价格:6.677
元/股。
     8、2014 年 8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孙成英和施亮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8,849,053 份调整为
8,751,567 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19 人调整为 217 人,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601,228 份调整为 7,503,742 份,预留部分 1,247,825 份保
持不变。
     9、2014 年 12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
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工作。公司预留股票授
予激励对象 3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247,825 份。预留股票授予日确定为
2014 年 12 月 30 日,授予价格 6.909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01
月 28 日。
     10、2015 年 1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刘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
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998 份进
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
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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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价格为 6.677 元/股。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8,751,567 份调整为 8,738,569 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17 人调整
为 21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03,742 份调整为 7,490,744 份;预留部
分股票授予人数 31 人及授予数量 1,247,825 份无变更。
       11、2015 年 4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
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徐成龙因、郑雅文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
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8,738,569 份调整为 8,681,576 份,其中公司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16 人调整为 21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90,744
份调整为 7,445,251 份;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31 人调整为 30 人,授予数量
1,247,825 份调整为 1,236,325。
     12、2015 年 05 月 0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实施权益分派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为 17,363,152 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
整为 14,890,502 份;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2,472,650 份。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3.3385 元,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3.4545
元。
     13、2015 年 06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毛碧媛和冯正文、
简思勇、易绍琛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
象分别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7,737 股、77,988 股、35,094
股、37,044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数量由 17,363,152 股调整为 17,125,289 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215 人调整为 21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890,502 股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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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2,639 股;预留部分无变动,股票授予人数 30 人,授予数量为 2,472,650 股;
     14、2015 年 0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周稚峰、王勇宏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周稚峰持有未解锁 35,094 股和王勇宏持有未解锁 29,246 股)合计 64,340 股进
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
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
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7,125,289
股调整为 17,060,949 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11 人调整为 209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652,639 股调整为 14,588,299 股;预留部分无变动,
股票授予人数 30 人,授予数量为 2,472,650 股。
     15、2015 年 09 月 0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郝根霞、王霞、张博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郝
根霞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 292,458 股和王霞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张博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合计 472,458 股进
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
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
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郝根霞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 3.3385
元/股,王霞、张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 3.4545 元/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7,060,949 股调整为 16,588,491 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 209 人调整为 20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588,299 股调
整为 14,295,841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30 人调整为 28 人,授予数量由
2,472,650 股调整为 2,292,650 股。
     16、2015 年 10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李美姣、王群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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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姣持有未解锁 19,497 股和王群宏持有未解锁 19,497 股)合计 38,994 股进行回
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
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
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6,588,491 股
调整为 16,549,497 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8 人调整为 206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95,841 股调整为 14,256,847 股;预留部分无变动,
股票授予人数 28 人,授予数量为 2,292,650 股。
     17、2016 年 02 月 0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马楠、赵渝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马
楠持有未解锁 25,346 股和赵渝持有未解锁 58,491 股)合计 83,837 股进行回购注
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
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
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6,549,497 股调整
为 16,465,660 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6 人调整为 204 人,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56,847 股调整为 14,173,010 股;预留部分无变动,股
票授予人数 28 人,授予数量为 2,292,650 股。
     18、2016 年 03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张阿敏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
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严燕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赎回尚未解
锁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对两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严燕持有未解锁 300,000 股和张阿敏持有未解锁
15,597 股)合计 315597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张阿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价格为 3.3385 元/股。严燕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
3.4545 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6,465,660 股调整为 16,15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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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4 人调整为 20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14,173,010 股调整为 14,157,413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28 人调整
为 27 人,授予数量由 2,292,650 股调整为 1,992,650 股。
       19、2016 年 4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卢姬、许胜辉、王亦凡、
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四人持有的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卢姬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 19,497 股、许胜辉持有首次授予
部分未解锁 58,491 股、王亦凡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7,250 股、郑豫
江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合计 155,238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
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
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一致,即卢姬、许胜辉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王亦凡、郑豫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
部分价格为 3.4545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6,150,063 股调整为 15,994,825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20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157,413 股调整为 14,079,425 股,预留部
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27 人调整为 25 人,授予数量由 1,992,650 股调整为 1,915,400
股。
       20、2016 年 6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汪学铁、龙立波、李浩因
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上述三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汪学铁 375000 股、李浩 17250 股、龙立波 48743 股)合计 440,993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
致,汪学铁、李浩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 3.4545 元/股,龙立波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5,994,825 股调整为
15,553,832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1 人调整为 200 人,首次授予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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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79,425 股调整为 14,030,682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25 人调整为 23 人,授予数量由 1,915,400 股调整为 1,523,150 股。
     21、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陈强、李斌、刘勇、陈振
华、向家溢、陈芳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六名离职激励对象
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陈强 45,494 股、李斌 90,988 股、刘勇 15,598 股、
陈振华 15,598 股、向家溢 15,598 股、陈芳 20,798 股)合计 204,074 股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5,553,832 股调整为
15,349,758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0 人调整为 194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30,682 股调整为 13,826,608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23
人,授予数量为 1,523,150 股。
     22、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万星、李钦锋、
张莉、李敏芳、谢青、刘新华、苏鹏、夏慧飞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八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万星 12,998 股、李
钦锋 20,798 股、张莉 15,598 股、李敏芳 45,494 股、谢青 38,994 股、刘新华 51,992
股、苏鹏 15,598 股、夏慧飞 25,996 股)合计 227,468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
     23、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谢辉、
游桂文、童丽娟、付磊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四名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童丽娟 15,598 股,谢辉 51,992 股,
游桂文 12,998 股,付磊 51,992 股)合计 132,5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同时,同意对激励对象付磊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即对付磊持有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454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5,122,290 股调整为
14,989,71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6 人调整为 182 人,首次授予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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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数量由 13,581,140 股调整为 13,466,56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23 人调整为 22 人,授予数量由 1,523,150 股调整为 1,505,150 股。
     24、2017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陈鹏、汪达、王斌、
翁兴志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94,974 股(其中陈鹏 32,496 股、汪达 32,496
股、王斌 25996 股、翁兴志 103,986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4,989,710 股调整为
14,794,736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2 人调整为 178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3,466,560 股调整为 13,271,585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
22 人,授予数量为 1,505,150 股。
     25、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王荣华、许良、苗
华祥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2,486 股(其中王荣华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 11,500 股,许良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1,992 股,苗华祥持有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38,994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价格为 3.454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4,794,736 股调整为
14,692,25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8 人调整为 176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3,271,586 股调整为 13,180,60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22 人调整为 21 人,授予数量由 1,505,150 股调整为 1,493,650 股。
     26、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对激励对象魏萍、关帅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3,995 股票(其
中关帅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1,500 股,魏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495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454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4,692,250 股,调整为
14,648,255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6 人调整为 175 人,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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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180,600 股调整为 13,148,105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由 21 人调整为 20 人,授予数量由 1,493,650 股调整为 1,482,150 股。
     27、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对激励对象中常瑛、徐峰、郭立双、赖艾萍、黄玉香、张华丽持有的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113,733股(其中常瑛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47股,徐峰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996股,郭立双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996股,赖艾萍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98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497股,
张华丽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799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4545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85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计划由 14,648,255 股,调整为
14,534,522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5 人调整为 169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3,148,105 股调整至 13,034,372 股,预留部分授予人数 20 人,
授予数量 1,482,150 股。
     28、2017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激励对象中李英辉、刘荣传、唐才明、高峰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4 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李英辉持
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698 股,刘荣传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499 股,唐
才明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747 股,高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248
股;)合计 57,192 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价格为 3.454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计划由 14,534,522 股,调整为
14,477,33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9 人调整为 165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3,034,372 股调整至 12,977,180 股,预留部分授予人数 20 人,
授予数量 1,482,150 股。
     29、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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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对激励对象中张发垚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 位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发垚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499 股)合计 6,499 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价格为 3.454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计划由 14,477,330 股调整为
14,470,831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5 人调整为 164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2,977,180 股调整至 12,970,681 股,预留部分授予人数 20 人,
授予数量 1,482,150 股。
       30、2018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对激励对象中唐莉灵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唐莉灵持有首次预留限制
性股票 5,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为 3.454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85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计划由 14,470,831 股调整为
14,465,081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6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2,970,681 股,预留部分授予人数由 20 人调整到 19 人,授予数量由 1,482,150
股调整到 1,476,400 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一)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里约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
月后,满足考核条件,激励对象应在可解锁日内按25%、25%、25%、25%的解锁比
例分期解锁。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本计划在2014—2017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
        效考核并解锁,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   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   润增长率为56.68%;且截至2017年12
 1
        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2%;且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05%。
        14%;

 2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   2017年激励计划164名激励对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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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绩效考核合格。                                      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3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     公司未发生前述条件,满足解锁条件。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4
       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条件。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解锁期上一年度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5                                                           公司财务指标均满足解锁条件。
       水平且不得为负。

     (二)锁定期于2018年6月12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考核条
件,激励对象应在可解锁日内按25%、25%、25%、25%的解锁比例分期解锁。
     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会议决议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确定2014年5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2014年6月13日为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15年6月12日为第一个锁定期届满,2016年6月12
日为第二个锁定期届满,2017年6月12日为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故第四个锁定期
于2018年6月12日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
2018年6月12日后成就。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不存在差异。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在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01,103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各激励对象在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总数的比例均为25%,在计算
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过程中,各激励对象本期可解锁股份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直接取整数部分股份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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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未包含本公司董监高。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符合解
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
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
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侵占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
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所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四期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164名激励对象解
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同意公司为该16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四期解锁手续。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锁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已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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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
规定履行了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内部批准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