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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安娜: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8-1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富
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的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
风险。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650万元,报告期内对外
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384.68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龙平


签名:




独立董事:孔 英


签名:




独立董事:张 燃


签名:




独立董事:郑贤玲


签名: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