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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安娜: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6-29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对<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
为 17,402,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4%。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267 人。
    3、2017 年 6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俊武、康月妨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 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王俊武 448,000 股、康月妨
30,000 股)合计 478,000 股进行回购。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7
人调整为 26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402,600 股调整为
16,924,600 股。
    4、2017 年 8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罗云云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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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 合计 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265 人 调整至 26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924,600 股调
整为 16,894,600 股。
    5、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常瑛、徐峰、郭立双、赖艾萍、黄玉香、孙娟因个人
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常瑛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 郭立双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赖艾萍持有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27,800 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700 股,孙娟持有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35,000 股)合计 243,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264 人调整至 2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6,894,600 股调整 至 16,651,100 股。
    6、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刘乃华、李英辉、高峰 3 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刘乃华持
有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李英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
高峰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合计 1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其中公司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8 人调整至 25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6,651,100 股调整至 16,511,100 股。
    7、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吴小倩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吴小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888,000 股)88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255 人调 整至 25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511,100 股调整至
15,623,1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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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授 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4,280,0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37%。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人数为 102 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
余数量为 19,903,100 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54 人,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5,623,100 股, 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 102 人,授予数量为
4,280,000 股。
     9、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黎峻江、刘津龙、丰晴、陈春辉、周邑、朱秀英、邓睿因个
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 80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黎峻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8,600 股,刘 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丰晴持有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1,200 股, 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周邑持有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朱秀英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邓
睿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9,903,100 股,调整至 19,095,300 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4 人 调整到 25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15,623,100 股调整到 14,955,300 股,预 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102 人调整
到 98 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 4,280,000 股 调整到 4,140,000 股。
    10、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志林、周志云、孟苏焘、李明、许蝶龙、涂丽平、
李星星、 张一博、许妙虹、潘虹、马庐山、王燕红、罗娟、张静楠、陈昌、叱
干白娟 1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
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 574,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唐志林持有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周志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孟苏焘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105,000 股,李明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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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蝶龙持有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84,000 股,涂丽平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李星星持有首 次授予 14,000 股,张一博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200 股,许妙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潘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4,500 股,马庐山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00 股,王燕红持有首
次持有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罗娟持 有首次限制性股票 23,800 股,张静楠持
有首次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陈昌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00 股,叱干白
娟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9,095,300 股,调整至 18,520,800 股,其中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1
人调整至 23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955,300 股调整至 14,475,80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98 人调整到 95 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
4,140,000 股调整到 4,045,000 股。
    1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石春林、段小敏、
李桂芳、杨勃、李强 9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
对 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贾萧赫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 43,050 股,张明林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410 股,刘芳荣持有三
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480 股,李直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 段小敏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李桂芳持有三期
首次限制性股 票 28,000 股,李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300 股,
石春林持有三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杨勃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 80,000 股) 415,7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价格为 4.59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520,800 股,调整至
18,105,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8 人调整至 231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4,475,800 股,调整至 14,260,06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
数由 95 人调整至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4,045,000 股调整至 3,84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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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辉、刘崇德、袁飚、潘燕青 4 人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
王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000 股,刘崇德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47,740 股,袁飚持有 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潘艳青持有
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00 股,)180,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
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105,060 股,调整至
17,92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1 人调整至 227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60,060 股,调整至 14,08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
数 93 人,预留授 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3、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三期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孙志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49,000 股)7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
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25,020 股,调整至
17,85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7 人调整至 225 人,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4,080,020 股,调整至 14,01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4、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丽婷、李尉、林日、聂静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李尉
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王丽婷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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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股,林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聂静持有三期预留限
制性股票 14,000 股)7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价格为 4.59 元/股,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855,020 股,调整至
17,778,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5 人调整至 224 人,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4,010,020 股,调整至 13,975,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
由 93 人调整至 90 人,预留授予数量 由 3,845,000 股调整至 3,803,000。
    15、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洋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
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78,020 股调整至 17,750,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4 人调整至 22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13,975,020 股调整至 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 90 人,预留授
予数量 3,803,000 股,保持不变。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
象中韩洪志、李玲、张彬、李海根、涂小伟、陈绪春、万宏文、徐飞、黄小勇9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其中,韩洪志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李玲持有三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股,张彬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李
海根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涂小伟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14,000股,陈绪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万宏文持有三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徐飞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黄小
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19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
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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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50,020股调整至17,557,520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47,020 股;预
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90人调整至81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803,000股调整至
3,610,500股。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
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韩洪志、李
玲、张彬、李海根、涂小伟、陈绪春、万宏文、徐飞、黄小勇 9 人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
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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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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