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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4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

于2018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5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宋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聘任李文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李文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附件:李文君先生简历

    李文君先生,现任公司投资总监。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

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曾就

职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从事股权类业务,历任高级经理、总

监、高级业务总监等职务。

    李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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