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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 年 5

月 7 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

南乳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债权人”)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总额为 5,300

万元,租赁物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设备,租赁期限共 23 个月,租金支

付方式为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公司为该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

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

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承租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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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

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皇氏

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 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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