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8-14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度,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因 2017
年度盛世骄阳实现的净利润和运营收入比例指标均未达到承诺的业绩指标,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补偿责任人徐蕾蕾须向公司补偿
股份 2,240.53 万股(公司以总额 1 元予以回购)、现金 6,753.16 万元。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要求徐蕾蕾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该笔现金
补偿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徐蕾蕾亦对此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承诺,但徐蕾蕾未
能如期支付,且未提出后续履约计划,相关股份补偿因股份进行了质押亦未能补
偿到位。
考虑到徐蕾蕾业绩补偿存在的违约风险,为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就徐蕾蕾未履行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
状》,要求徐蕾蕾支付运营收入比例指标补偿款,并保留要求以 1 元总价回购
徐蕾蕾所持公司股票等净利润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的权利(待盛世骄阳相应审核
报告出具后再行主张),要求徐蕾蕾之配偶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申请法院对徐蕾蕾及其配偶名下公司股份及其他资产进行财产保全。南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向公司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就该案正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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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2018 年 4 月 15 日,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该院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对徐蕾蕾持有的皇氏集团股份 22,640,630 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12 日,分别对徐蕾蕾及其配偶名下的位于北京的两处房产进行
了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相关诉讼财产保全工作已经完成。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登载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盛世骄阳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0)。
2019 年 2 月 15 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桂 01 民
初 236 号】。本次诉讼一审判决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案一审判决后,公司收购盛世骄阳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责任
人徐蕾蕾及其配偶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
求法院判决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 01 民初 236 号民事判决书;改
判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
(2019)桂民终 639 号】,通知案件开庭时间: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00 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因此,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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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情况。
公司将积极依法依规处理本次诉讼,并按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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