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皇氏集团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湖南优氏牧业 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抵押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主要为解决其业务扩展 的资金需求,皇氏集团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 皇氏集团湖南优氏乳业有限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 同意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许春明 梁戈夫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