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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8-01-06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
的《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 号),现将批复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易增辉发行 14,343,958 股股份、向林木顺发
行 6,375,092 股股份、向张荷花发行 4,781,319 股股份、向吴常念发
行 1,593,773 股股份、向汪学刚发行 1,593,773 股股份、向吴义华发
行 956,263 股股份、向林洪钢发行 637,509 股股份、向唐世容发行
318,754 股股份、向姚宗诚发行 318,754 股股份、向陈乐桥发行
318,754 股股份、向邹林发行 318,754 股股份、向周云发行 318,75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250 万
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
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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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有关的后续实施事项,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规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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