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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03-02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对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 司 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
网站(http://www.wantong-tech.net)和公司内部协同办公系统发
布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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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8 年 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
       (3)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和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
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4)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
件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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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
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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