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皖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 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 年 4 月 25 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98 元/股; 3、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42 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591.98 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55%。其中,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 1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 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陈新 董事、董事长 86,800 1.47% 0.02% 2 孙胜 董事、副总经理 86,800 1.47% 0.02% 3 王夕众 董事 45,000 0.76% 0.01% 4 孔梅 副总经理 74,400 1.26% 0.02% 5 卢玉平 财务负责人 68,200 1.15% 0.02% 副总经理、董事会 6 潘大圣 49,600 0.84% 0.01% 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336 人) 5,509,000 93.05% 1.45% 合计(342 人) 5,919,800 100.00% 1.55%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 2 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确定的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 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2.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 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358 名变更为 345 名,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97.28 万股变更为 595 万股。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新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选举陈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 总经理职务;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杨世宁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潘大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大 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在确定授予日后,陈新先生、潘大圣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其职务 发生变更,符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3.02 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42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591.98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价格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出具了 大华验字[2018]00028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收到 345 名股权激励对象中 342 名对象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919,800.00 元(原计划授予 345 名激励 对象 5,950,000 股,因有 3 名激励对象未认缴,涉及股数为 30,200 股,故实际向 342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5,919,800 股限制性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所有募集股款全部为货币资金。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8,122,312.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2,202,512.00 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388,122,312.00 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 A 股 388,122,312 股。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 4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 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7,639,925 22.93% 5,919,800 93,559,725 24.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5,919,800 5,919,800 1.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562,587 77.07% 0 294,562,587 75.89% 三、股份总数 382,202,512 100.00% 5,919,800 388,122,312 100.00% 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要求。 八、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388,122,312 股摊薄计 算,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2131 元。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382,202,512 股增加至 388,122,312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 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在授予前持 有公司股份 54,745,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2%,本次授予完成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 14.1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及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 5 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授予限制 性股票后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