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本
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持续、有效、顺
利进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结淼 张瑞稳 罗守生
                                      2018 年 9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