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6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名称:罗普斯金 独立意见书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后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前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积至2017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含对子公
司担保)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三、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7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签名:
黄 鹏 张 雪 芬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