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普: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0-26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 罗普 公告编号:2019-07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00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5:00。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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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三
楼会议室。
8、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4 日
9、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 3 人)
(1)选举吴明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钱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鸿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 2 人)
(1) 选举黄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权小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 2 人)
(1)选举蓝振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余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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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
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1.01 选举吴明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钱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陈鸿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2.01 选举黄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权小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 2 人
3.01 选举蓝振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余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
2、 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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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苏州罗普斯
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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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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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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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 同意
提案名称
编码 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 3 人) -
1.01 选举吴明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 钱芳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鸿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 2 人) -
2.01 选举 黄鹏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权小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 2 人) -
3.01 选举蓝振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 余红 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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