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何志聪、廖爱敏、董秀琴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