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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恒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7-11-11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11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

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

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确定以 2017 年 11 月 10 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8.1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
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厦
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于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