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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恒盛:关于对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回复2018-06-27  

						关于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问询函
        有关事项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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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问询函
                           有关事项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 2018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
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425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已收悉,对年报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的有关事项,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相关资料和底稿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检查
情况和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一、年报问询函第 1 点提到:“关于你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1) 年报披露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因分步取得控制权对原有股权按公
允价值计量后确认 1.19 亿元利得。请详细说明每次取得相关股权的详细情况、
涉及金额、定价依据及差异原因和合理性、影响的报告期间及每期影响情况,
以及你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情况;本期确认公允价值的具体依据及
其合理性、涉及参数及其合理性。请审计机构就公允价值确认的合规性及合
理性发表专项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了解和评估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
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股权转让协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银行付款原始单
据,评价股权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

    (3)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确认天地祥云购买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时
采用的估值技术及估值假设、参数等的合理性,并评价管理层使用的第三方
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检查两次股权交易的取得时点、取得成本、取得比例、取得对象和

                                   1
取得方式,询问管理层关于两次股权交易的时间安排,转让各方是否存在利
益关联或其他交易安排。

    (5)复核管理层关于两次股权交易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二)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两次股权交易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是合规、合理的。

     二、年报问询函第 4 点提到:“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的 8.9
亿元上涨为 11.9 亿元,主要为 1 年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所致,同时你公司
报告期末 2-3 年期的应收账款余额由期初 4258 万元增至 7181 万元,3-4 年期的
由 1035 万元增至 1622 万元,而你公司按信用风险计提的坏账比例为 1 年期内
2%、2-3 年 20%、3-4 年 50%,4 年以上 100%。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情况变动、销
售及收入确认是否有季节性、行业特征、信用政策、历史回款情况、应收账
款周转率、同行业情况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的原
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审慎性原则;说
明你公司长期应收款增加的原因,结合相关方经营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等分
析说明未执行单项重大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及相关
的回款保证措施。请审计机构核实并发表专项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
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季节性销售特点、行业特征等,分析复核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合理;

    (3)检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是否审慎,评估管理层所使
用的方法的是否恰当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

    (4)测试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5)对于单项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账款,获取管理层评估其可收回
性的文件,通过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和
还款能力,以及外部律师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回款保证措施等,评估管理层
判断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合理的,公司坏账计提政

                                    2
策及执行情况符合审慎性原则;公司长期应收款增加的原因是合理的,未执
行单项重大计提的原因是合理的,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力度催收回款。

     三、年报问询函第 5 点提到:“你公司年报、《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等文件显示,报告期你公司与关联方漳州耐欧立
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耐欧立斯”)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29 万元(年
初预计金额 3000 万元),你公司对耐欧立斯的应收账款余额由期初的 91.7 万
元增至 299.6 万元、坏账准备由 24.5 万元增至 134.5 万元,预付账款由 173.6
万元增至 275.5 万元,并收到对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174.7 万元。请详细说明
以下问题:
    (1)耐欧立斯系你公司持股 50%公司,因你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担任该公司
董事而构成你公司关联方,请说明你公司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及
合规性;
    (2)请结合耐欧立斯实际应收情况、你公司近三年与其实际关联交易情
况等,逐笔说明你公司对该公司应收账款的期限、信用政策、是否逾期、报
告期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性及大幅增加的
原因,并说明账款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3)请结合你公司近三年与耐欧立斯实际关联交易情况、与可比第三方
交易的预付情况,逐笔说明发生预付款项的原因、已预付期限、未能结清的
原因、近三年的发生额、相关预付款项预计可结清时间,详细分析说明预付
款的合理性及与你公司与耐欧立斯交易事项的匹配性。
    (4)逐笔说明你公司应收耐欧立斯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的明细、形成原
因、性质以及期末余额为 0 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及相应的
40.96 万元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情况。
    (5)请结合耐欧立斯及城盛新能源的实际业务情况、你公司近三年与其
实际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与金额明细情况,分析说明报告期及 2018 年预计关联
交易金额的依据、报告期实际发生额大幅降低的详细原因、2018 年截至目前
的发生情况、是否出现影响 2018 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的因素、2018 年预计金
额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并结合具体的市场价格、可比第三方价格,进一步分
析说明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6)请结合以上问题情况,详细分析说明并自查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
用或变相占用情形。
     请你公司审计机构对上述问题核查,发表专项意见并说明执行的审计情
况;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1)我们检查耐欧立斯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董事会席位及决策程序,
分析复核管理层对公司是否控制耐欧立斯的判断依据,我们认为公司未将耐
欧立斯纳入合并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我们检查公司近三年与耐欧立斯的交易情况,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是否准确及分析耐欧立斯的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耐欧立斯的应
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的增加是合理的、对耐欧立斯的坏账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对账款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及款项的可回收性的判断是合理的。

                                   3
    (3)我们检查公司近三年与耐欧立斯的交易情况,检查相关合同条款、
银行付款单据、订单等,询问管理层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及后续计划,我们认
为公司预付耐欧立斯的款项是合理的,与交易事项是匹配的。

    (4)我们检查公司应收耐欧立斯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的明细、形成原因、
性质及坏账计提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及相应的 40.96 万元坏账
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5)我们检查公司近三年与耐欧立斯及城盛新能源的交易情况、可比市
场价格,结合 2018 年市场需求预测,我们认为管理层的判断是合理的,相关
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6)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变相占用情形的自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变相占用情形。

    四、年报问询函第 9 点提到:“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2.57 亿元,
其中“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1 亿元。根据合并资产负债
表,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余额 750 万元、期末余额为 0。请结合具体
交易背景、会计核算方式,详细说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的
计算过程、确认依据及其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因,了解相关交易背景;

    (2)检查股权转让协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银行回单,评价
股权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

    (3)复核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依
据及会计核算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的计算正确,确认依
据合理,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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