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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恒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8-10-23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8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
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8
年10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