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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人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 人乐                公告编号:2019-02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人人乐集团总部大楼二层第一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金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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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297,890,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7%。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7,890,19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深

圳)律师事务所孙婧律师、艾智凯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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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890,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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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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