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的事前认可函2018-12-15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计的事前认可函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我们收到贵公司将提交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审计的议案》,对该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天
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继续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2.同意将《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郭卫锋 张梅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