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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象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2019-10-29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医疗仪器设备及

器械制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以子午线轮胎系列生产设备为主的橡塑机械         以子午线轮胎系列生产设备为主的橡塑机械
设备及配件;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及产品       设备及配件;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及产品
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转让;软件       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转让;软件
开发;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开发;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机电设备安装;普通货运;自有房屋租赁; 务;机电设备安装;普通货运;自有房屋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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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票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要约;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职工。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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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为:公司会议室,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开会
点为:公司会议室,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开
                                                 地点时,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会地点时,公司将另行通知。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故解除其职务。                                   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工作;
                                                 设立【战略及投资评审】、【提名】、【薪酬与考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满足以下标准的投资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3)交易标

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4)交易的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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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未达上述标准的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

可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总经理

决策。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

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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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设一百五十三条,原一百五十三条及以
                                       后条款顺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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