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2019-10-29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医疗仪器设备及
器械制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以子午线轮胎系列生产设备为主的橡塑机械 以子午线轮胎系列生产设备为主的橡塑机械
设备及配件;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及产品 设备及配件;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及产品
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转让;软件 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转让;软件
开发;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开发;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机电设备安装;普通货运;自有房屋租赁; 务;机电设备安装;普通货运;自有房屋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1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票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要约;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职工。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为:公司会议室,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开会
点为:公司会议室,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开
地点时,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会地点时,公司将另行通知。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故解除其职务。 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工作;
设立【战略及投资评审】、【提名】、【薪酬与考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满足以下标准的投资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3)交易标
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4)交易的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3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未达上述标准的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
可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总经理
决策。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
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
增设一百五十三条,原一百五十三条及以
后条款顺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