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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7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孙合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7,61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93%)的孙合友先生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5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积成电子”)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收到公司股东孙合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
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5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孙合友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
合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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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 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5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
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孙合友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追加锁定承诺
    孙合友先生于 2013 年 1 月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函,承诺对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
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到期之后,自愿延长锁定期限 12 个月,延长后锁定期为 2013
年 1 月 22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高管锁定承诺
    孙合友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孙合友先生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换届离任,其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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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减持承诺
    孙合友先生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精神,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承诺,自该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5
年 7 月 23 日孙合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后承诺,自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5、减持承诺
    孙合友先生等八位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八人共同承诺: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 5%。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6、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孙合友先生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以及全资
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积成电子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7、一致行动承诺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股东杨志强、王浩、严中华、王良、冯东、孙合友、张
志伟、耿生民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2015 年 3 月 20 日—2018
年 3 月 19 日。2018 年 3 月 15 日,上述 8 名股东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续签协
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续签协议》主要
内容一致,孙合友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之一,承诺:协议各方严格遵守《一致行
动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
示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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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孙合友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孙合友先生严格遵
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孙合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孙合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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