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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对外
担保情况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
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熊伟、王琨、唐西胜

                                               201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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