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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积成电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 14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与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强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
                                     1
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7,052,0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2716%。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合计代表 14 名股东),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995,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0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056,25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0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

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5,100,981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8.9158%。

    五、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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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096,6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096,6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5,096,6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4,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047,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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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七、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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