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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1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6日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5:00至
2017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9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名,代表股份
603,460,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14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11名,代表股份520,406,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378%;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83,054,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65%。现场出席及
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
84,184,7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62%。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3,43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
反对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4,158,24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反对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3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邓洁和何灿舒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