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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关于公司与北汽集团下属公司签署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等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8-03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汽集团下属公司签署退役动力电池回
            收等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
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商定后另行签订,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
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重大框架协议或战略协议。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8年5月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北
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
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鹏龙”或“甲方)在北汽集团研发基地签署
了《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新
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
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领
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
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08日
    注册资本:209793.5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中里9-17号2025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润滑油、
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汽车
租赁;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汽鹏龙是北汽集团旗下汽车服务贸易业务发展平台,目前业务主要涵盖汽
车经销(含平行进口)、汽车配件、汽车物流、汽车租赁和出租车、二手车(含
拍卖)、大宗物资采购、广告传媒、保险专业代理、汽车定制改装、汽车循环经
济产业、汽车电商等,实现了北汽集团整车生产、零部件制造与服务贸易业务的
对接和联动。北汽鹏龙多次荣获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社会责任公益奖”和“企业
品牌最具影响力奖”等称号。本公司与北汽鹏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共建回收体系
    以甲方为主、乙方参与,联合北汽集团新能源及相关车企、电池企业合作共
同建设北汽集团的回收利用体系,在甲方管辖的经销网点和其它渠道,双方开展
回收退役或报废动力电池业务,合作共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体系。
    2、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乙方同意参与甲方牵头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双方同意以经济化、示范
化的模式推进梯次利用基地建设,根据项目公司发展需要,可利用乙方的先进电
池包智能制造技术体系和梯次利用开发技术与经验,与甲方开展技术+资本等形
式的股权合作以及产品开发和市场销售等业务合作,共同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
业务的发展,共同打造领先的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京津冀示范基地。
    3、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
    甲方如果开展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可考虑与乙方进行股权及技术
合作。如果甲方不开展废旧电池材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可将乙方作为承接废旧电
池材料资源化处理业务的协作方,具体协作内容为:甲方体系网点所回收的废旧
动力电池由甲方集中交付乙方处置,乙方负责后续的拆解、处置,按照全生命周
期溯源管理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原则,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过程
信息管理,实现动力蓄电池安全妥善回收、贮存、移交和处置,并定期提供处置
报告,确保甲方充分履行生产者责任与回收利用义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通过
双方合作,形成国内领先的回收利用模式,树立典范。
    4、汽车拆解项目
    乙方同意参与甲方牵头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利用乙方世界领先的报废
汽车整体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多年成熟的市场回收与运营管控体系。同时,
双方同意以各自优势与平台,切合当前报废汽车产业现实,共同打造报废汽车回
收拆解利用的先进示范。
    5、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示范店
    甲方同意与乙方联合在武汉、天津、无锡等地建设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废
品回收,电池备品中转存储,充、换电,电池维修,紧急救援于一体的区域性后
服务示范店(以不违反厂家网络管理规定为前提),为用户提供专业化动力电池
维护服务,提高用户响应度、便捷度和满意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汽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之一,本次合作交易方北汽鹏龙
是北汽集团旗下汽车服务贸易业务发展平台,是北汽集团汽车主业产业链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北汽集团在“集团化 2.0”时代实现由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和
创新型企业转型的主力军。北汽鹏龙目前业务涵盖汽车销售与服务、平行进口、
汽车配件、汽车物流、汽车租赁和出租车、二手车及拍卖、大宗物资采购、广告
传媒、汽车循环经济、汽车定制改装、保险专业代理等,是梅赛德斯-奔驰重要
的中国经销商战略合作伙伴,为北汽集团的核心骨干企业之一。是中国汽车制造
集团下属服务贸易企业中产业链最完整、业务规模领先的企业。
    公司作为中国开采“城市矿山”、废物循环、再生资源第一股,是“资源有
限、循环无限”理念的首创者和践行者,是中国循环经济的领军企业。公司拥有
废物循环利用的世界领先技术和产业,是中国电子废弃物、动力电池、报废汽车
回收拆解利用以及动力电池原料循环再造的领军企业,构建了涉足十省市的十六
大循环产业园区和庞大的电池、报废汽车等城市矿产废料回收体系,被国家授予
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称号,作为中国循环经济企业代表,荣获了 2018 达沃斯世
界经济论坛全球循环经济跨国公司奖亚军。
    公司和北汽集团在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体系、报废
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及新能源汽车后服务等业务上开展强强合作,将有效解决新能
源汽车与动力电池报废后的回收利用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走向从绿色消费到绿
色回收的“绿色到绿色”闭路循环,是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国
家对汽车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要求的良好体现,本次合作将打通公司与世界大型
新能源汽车产业集团合作回收动力电池的通道,可以有效促进公司“动力电池回
收—原料再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包再造---新能源汽车服务”新能源全生命周
期价值链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树立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模式典范,对公司建设全球
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与回收产能意义重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
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商定后另行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
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