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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力索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我们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认为:
    1、聘任程序合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裁是经法定
程序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合法。公司本次聘任副总裁,是在前期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身份、学历、专业和道德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且被提名副总裁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以
及《公司章程》第 12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做出的决议。


    独立董事:田洪、董国云、刘德雷




                                                  2017 年 10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 洪




                              董国云




                              刘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