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8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45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
议资料已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 AU(T+D)延期交易等套期保值工具对存货
中的足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授权公司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实施,业务时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
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授权
公司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潮
宏基总部大厦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潮宏基总部大厦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
币 63,000 万元(包含竞拍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成本),由全资子公司汕头市
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实施。
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潮宏基总部大厦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