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
议资料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
案》。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应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
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 2,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2.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 个月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来
源。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股份回购方
案;
4、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
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
购方案;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2)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