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5-2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调整珠宝云平台创
新营销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金
额并变更实施主体事项,系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未实质性地变更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项目投资金额后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保障股东权
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调整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
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书玲、廖朝理、林天海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