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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尔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方明)2019-04-2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董事代表:
    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8                8             0            0         0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列席会议次数     亲自列席(次)    委托列席(次) 缺席(次)
               5                   5               0             0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各委员会的
相关会议,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表决。对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特别是在年
报审计过程中,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期完成。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提名委员会议的召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任,讨论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会计政策变更、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续聘审计机构、2017 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2018 年度日常的关联交易、高级
管理人员调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公司向股东借
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拟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
    4、2018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接受控股
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进一步收购
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以及拟投资设立子公
司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会计政策变
更、增加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银行借款担保额度以及回购
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的重要传递渠道,依法做好信息披露是上市公
司的义务,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对相关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投资事项等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参加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发表相关意见。
    五、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其他中介结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E-mail:fangming@dongzhou.com.cn。


    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地依法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督导上市公司依
法运行,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方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