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关于增加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8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已同意公司子公司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保和
堂”)与北京国康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康医药”)在2017年度内发
生采购或销售中药材及饮片的关联交易不超过2亿元。 目前因生产经营需要,为
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
增加1亿元亳州保和堂与国康医药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调整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 原预计
公司名 预计关联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 调整后预 2017 年 1-7 2016 年发
关联方 易定价 关联交
称 交易类别 内容 预计额 计金额 月发生金额 生金额
原则 易金额
向关联方 采购或销
亳州保 国康医 市场公 不超过 2 不超过 3 14,756.84 10,858.92
采购或销 售中药材 1 亿元
和堂 药 允价 亿元 亿元 万元 万元
售商品 及饮片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子公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原预计金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司 类别 关联方 内容 额 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采购或销 采购 采购 2016 年 10 月 15 日
亳州
向关联方 采购或销 采购 8690.78 售商品各 55.03%, 56.55%, 巨潮资讯网
保和
采购或销 国康医 售中药材 万元,销售 不超过 2 销售 销售 (www.cninfo.com.cn)
堂
售商品 药 及饮片 2168.14 万元 亿元 22.96% 89.16%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原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相比差
异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交易未能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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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康医药成立于2009年1月9日,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青年沟七区,注册
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单晓松,实际控制人单洋。经营范围:销售中成药、
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经营保健品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国康医药资产总额为2886万元,净资产为467万元(未
经审计)。
(二)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康医药于2016年4月通过协议转让形式取得亳州保和堂21.48%股权,于
2017年3月以现金增资8,651.92万元,增资后北京国康持有亳州保和堂49%的股
权;国康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单洋先生,单洋先生于2016年7月8日担任亳州保和
堂总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亳州保和堂、国康医药目前均从事规模化无硫化加工中药材的相关经营,各
自均拥有自己的销售网络,其中国康医药主要从事中药材的贸易。亳州保和堂、
国康医药之间开展日常交易,可以较好地利用各家的网络资源拓展产品市场,降
低销售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产生较好的市场协同效应。
目前国康医药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公司子公司向其采购或销售中药材、中药
饮片符合自身业务持续发展需要。综合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其经营
情况,公司认为其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6年10月12日,亳州保和堂、陇西保和堂、国康医药、焦作保和堂四方签
署《中药材购销合作协议》,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关联人单洋回避审批和决策环节,相关
合同需提交上市公司采购及销售管理职能部门予以审核确认。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拟与非关联企业执行同等价格和
条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将不会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六、审批程序
以上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要。
2、上述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
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增加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符合实际需要,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
营范围,此类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项
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我们事前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