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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华制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1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 次 会 议 的 通 知 已 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春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8日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
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541,176,81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
理人 9 名,代表股份 541,141,6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3764%;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股份 3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合并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14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2、《关于同意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146,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2.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3、《关于增加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14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4、《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秦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14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谢颖律师、朱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