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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华制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7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2
日(星期一)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红卫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过对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相
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9年4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