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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08-09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7-06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
           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的告知函,获悉科锐北方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445.40 万股解除质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现披露以下事项: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押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
股东名称                              质押开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占其目前所持     解除理由
            及一致行    数(股)
                                                                                    股份比例
              动人
北京科锐                                                                                           股票质押
北方科技                              2017 年 1 月   2017 年 8 月   广州证券股                     式回购交
                 是       4,454,000                                                  3.19%
发展有限                                 16 日          7日         份有限公司                     易提前购
  公司                                                                                               回
      合    计            4,454,000        -              -             -            3.19%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科锐北方持有公司股份 13,966.3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 38,700.50 万股的 36.09%。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 445.4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5%。本次解除质押后,科锐北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11,111.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1%,占其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79.56%。

                 3、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科锐北方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
           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如控股股东科锐北方出现平仓风险,其会
           按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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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查文件

1、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质押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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