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17-060)。
现因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威电源”)
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中对霍威电源设定的投资先决条件(《投资框架协议》第 4
条)未完全成就,且协议各方对霍威电源股权的估值调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协议
各方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签订了《关于投资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丙方:沈毅、常程、陈玉鹏
1、本协议生效当日,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 1,350 万元交易订金,并按约定
向甲方支付利息 1,375,890.41 元。甲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5300056027854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于 2017 年 8 月 3 日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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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解除。自乙方履行本协议第 1 条支付义务之日起,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全
部付清。
3、《投资框架协议》解除后,协议各方后续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进行合作。
4、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投资框架协议》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投资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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