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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3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因预计公司在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后,可能发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或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
配方案后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132)。

       2、自上述分配方案首次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申请之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限制性股票 115.2624 万股的授予登记手续,
完成回购注销 9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432,82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499,552,171 股变更为 500,271,975 股。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变更后
的总股本 500,271,975 股为分配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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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271,97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9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9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3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8*****917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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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9 月 6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9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分配方案实施后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6.284208 元/股调整为
6.224208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 4.4025 元/股调整为 4.3425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

    咨询联系人:刘后弟、卢佳琪

    电话:010-62981321

    传真:010-8270190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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