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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10-09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07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且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股份回购。

    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用
途、价格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6,500万元),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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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 14,110,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22%,最高成交价为 6.6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5.34 元/股,成交总额 86,736,372.21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
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自《实施细则》发布实施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 2019 年 7 月 18 日

至 7 月 24 日期间回购股份数量最大,为 2,193,208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1 月 7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9,981,381
股的 25%,即 4,995,345 股。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

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形。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
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后续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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