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漫步者: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7-13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利发爱尔空气净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利发爱尔”)
使用其自有资金 150 万美元增资香港全资子公司利发爱尔(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利发爱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   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IFA AIR (HONG KONG) LIMITED(利发爱尔(香港)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RM2001,20/F KAI TAK COMM BLDG 371 DES VOEUX R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4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空气净化器及其相关产品,并从事空气净化系统的研
究和开发。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利发爱尔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科   目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7.55
            负债总额                                    0.00
            净资产                                    667.55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49.97


    三、   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增资主体:东莞利发爱尔空气净化系统有限公司,无其他增资主体。
    增资方式:人民币(以实际换汇时所需人民币金额为准)兑换美元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东莞利发爱尔自有资金。


    四、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利发爱尔作为公司空气净化产品主要的国际市场营销及贸易主体,国际
沟通作用逐步提升。本次增资有利于空气净化产品国际市场开拓的顺利进行,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
    该事项资金来源为东莞利发爱尔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