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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12-0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公司 2017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首次公开
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
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
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
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7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
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4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