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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
以上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宁
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顺信丰合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35)。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嘉强顺风”)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
持期间自 2018 年 4 月 3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9 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407,166
股,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元禾顺风”)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
持期间自 2018 年 4 月 3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9 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407,166
股,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顺达丰润”)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顺信丰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顺信丰合”)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 2018 年 4 月 3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9 日,顺达丰润减持数量不超过
66,203,583 股,顺信丰合减持数量不超过 1,382,565 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 45
元/股。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嘉强顺风、元禾顺
风、持股 5%以上股东顺达丰润及其一致行动人顺信丰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嘉强顺风、元禾顺风、顺达
丰润及顺信丰合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
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嘉强顺风、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其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元/股)

                       2018 年 5 月 2 日—
嘉强顺风    集中竞价                            17,785,592          47.89
                        2018 年 6 月 14 日

                       2018 年 5 月 18 日—
元禾顺风    集中竞价                            11,621,598          47.77
                        2018 年 6 月 14 日

                       2018 年 4 月 30 日—
            大宗交易                             7,230,000          45.00
                       2018 年 6 月 14 日
顺达丰润
                       2018 年 5 月 18 日—
            集中竞价                             3,464,470          46.75
                       2018 年 6 月 14 日


    截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股东顺信丰合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本公司
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2,638,342   5.95%    244,852,750   5.55%

嘉强顺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983,322   3.53%    138,197,730   3.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655,020   2.42%    106,655,020   2.42%

           合计持有股份           261,564,446   5.93%    249,942,848   5.66%

元禾顺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909,426   3.51%    143,287,828   3.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655,020   2.42%    106,655,020   2.42%

           合计持有股份           392,253,457   8.89%    381,558,987   8.65%

顺达丰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352,074   5.33%    224,657,604   5.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901,383   3.55%    156,901,383   3.55%

  注:上表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数值总和尾数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2018 年 5 月 2 日、2018 年 5 月 3 日,嘉强顺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票 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314%,减持总金额为 2,732,156
元,嘉强顺风上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未满 15 个交易日,该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嘉强顺风已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嘉强顺风于 2018 年 6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86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上述减持外,嘉强顺风未发生其他违规减持行为,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及顺信丰合的股份减持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股
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嘉强顺风、元禾顺风、顺
达丰润及顺信丰合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嘉强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元禾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顺达丰润《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4、顺信丰合《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