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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8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开始。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B 座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卫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0 名,代表股份数量为
3,717,611,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32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8 名,代表股份数
3,716,371,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04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股
份数 1,239,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 3 ) 通 过现 场 和 网络 参 加 本次 会 议 的中 小 投 资者 共 计 14 人 , 代表 股 份
58,646,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2%。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 果: 同意 772,874,4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58,646,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产品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717,611,3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58,646,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蒋彧、陶燕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