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4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195,713,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5377%。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24,781,419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4,211,019 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620,570,400 股。)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195,562,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51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 份 151,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股份 2,296,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0,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0,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0,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93,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37%;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 2019 年薪酬的议案》; 5.01 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2019 年薪酬(关联股东高赫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0,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2 副董事长邹志强先生 2019 年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95,6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3 董事崔积旺先生 2019 年薪酬(关联股东崔积旺、崔积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1,676,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4 董事崔积和先生 2019 年薪酬(关联股东崔积和、崔积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1,676,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5 董事易舟先生 2019 年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95,6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6 独立董事刘长华先生 2019 年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95,6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7 独立董事宋靖雁先生 2019 年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95,6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8 独立董事申嫦娥女士 2019 年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95,6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09 监事会主席管海清先生 2019 年薪酬(关联股东管海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5,2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10 监事陈云经先生 2019 年薪酬(关联股东陈云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5,60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11 监事陈伟涛先生 2019 年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95,68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68,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85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21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96,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96,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71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申嫦娥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述职。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 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